348亩!淮北东部新城、高新区最新征地公告!
近日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连续发布了5则《征收土地公告》,全部位于烈山区,征地合计超过348.04亩!那么它们的征地补偿会是怎样呢?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烈征收(2021) 13 号)
2021年11月3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关于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淮(北) (2021) 4号)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烈山区古饶镇土山社区用地范围内,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 6909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工矿仓储项目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1:东至土山路,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地块2:东至土山路,南至潮河路,西至淮北市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四、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1. 6909公顷,全部为古饶镇土山社区集体建设用地1.6909公顷。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执行。古饶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700元/亩。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烈征收(2021] 14号)
2021年11月3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关于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淮(北) (2021) 10号)同意使用已经验收的杜集区2013年第一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农用地指标17. 2699公顷(其中耕地17.1785公顷),与烈山区古饶镇土山社区境内7. 0875公顷(其中耕地6.6728 公顷)相挂钩,同意征收集体农用地7.0875公顷(其中耕地6. 6728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工矿仓储项目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滨河路,南至淮北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四、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7.0875公顷,其中农用地7.0875公顷(耕地6.6728公顷,其他农用地0.4147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全部为古饶镇土山社区集体土地。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执行。古饶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700 元/亩,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烈征收(2021) 15号)
2021年11月3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关于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淮(北) (2021) 11 号)同意使用已经验收的淮北市2012年第二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农用地指标33.4091公顷(其.中耕地31.4377公顷),与烈山区古饶镇土山社区境内1. 8702公顷(其中耕地1. 6349公顷)相挂钩,同意征收集体农用地1.8702公顷(其中耕地1. 6349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工矿仓储项目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圈)
地块1:东至土山路,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朱庄路。
地块2:东至土山社区土地,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淮北市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北至孟庄路。
地块3:东至土山路,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孟庄路。
地块4:东至土山社区土地,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淮北市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地块5:东至土山社区土地,南至獬河路,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四、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1.8702公顷,其中农用地1. 8702公顷(含耕地1. 6349公顷,其他农用地0.2353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全部为古饶镇土山社区集体土地。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执行。古饶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700 元/亩,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烈征收(2021) 16 号)
2021年11月3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关于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淮(北) (2021) 12号)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烈山区烈山镇凤凰社区、古饶镇平山社区、土山社区用地范围内,征收挂钩项目建新地块集体农用地14.2450公顷(其中耕地13. 0687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6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地块一、地块二拟征收土地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于住宅、工矿仓储及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一北至望湖路,东至宁山路,西至花山西路,南至卧牛山路。
地块二北至运河路,南至谷山村土地,东至万庄孜自然村,西至梧桐大道。
四、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14. 245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3. 0687公顷,其他农用地1.1763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分别为烈山镇凤凰社区,古饶镇平山社区、土山社区集体土地。
其中烈山镇凤凰社区集体土地1. 836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8135公顷;古饶镇平山社区集体土地0. 635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5647公顷;古饶镇土山社区集体土地11. 773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含耕地10. 6905公顷。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执行。烈山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2700元/亩,古饶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700元/亩,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烈征收(2021) 17号)
2021年11月3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淮北市烈山区2021 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关于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淮(北) (2021) 13号)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烈山区古饶镇土山社区、殷楼社区用地苑围内,征收挂钩项目建新地块集体农用地14. 3900公顷(其中耕地12. 4624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2021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一北至中煤远大一期,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土山社区土地,东至唐山路;
地块二北至运河路,南至南唐路,西至谷山路,东至土山社区土地;
地块三北至平山社区、殷楼社区土地,南至平山路,西至殷楼社区土地,东至殷楼社区土地。
四、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14. 3900公顷,其中农用地14. 3900公顷(耕地12.4624公顷,其他农用地1. 9276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为古饶镇土山社区、殷楼社区集体土地。其中土山社区集体土地11. 995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0.4903公顷;殷楼社区集体土地2.394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9721公顷。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执行。古饶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700元/亩,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来源:淮北房地产交易网
请问这些土地2010年已被征收,现在政府再次征收,土地差价归属群众所有吗???
啥时候能轮到杜集区,多建一些适合农村留守人员工作的工厂,减少人口流出,在家门口就可以就业,还可以照顾家
都啥年代的事了,补偿钱都吃完了,才发出来
[:490]
[:475]
路过帮顶
最新征地公告
[:466][:466][:466]
[:479][:479]
[:475]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