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一女子以“爱”为名多次实施诈骗,获利后拉黑对方
近日,萧县公安局王寨派出所经过一番缜密摸排,最终成功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李某某(女,31岁,萧县王寨镇人)抓获归案。经查,2019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他人通过社交网站平台,以“恋爱”的名义,诱骗多名男子给其发红包转账,在从受害者身上骗取一定利益后,将对方拉黑,随后“消失”。通过这种方式,李某某获利1万余元。案件发生后,江苏省常熟警方立即进行立案侦查,并锁定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闻风潜逃,不知所踪。当地警方经过一系列调查,查到李某某的踪迹。
2021年11月25日,王寨派出所接到常熟警方的协查通报后,对李某某的活动轨迹和藏匿之处进行缜密摸排走访,最终掌握到李某某当前的工作地点。11月25日10时许,办案民警提前在李某某工作的地方附近蹲守,在李某某出现后,将其抓获归案。
李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当天,办案民警将李某某移交给常熟警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才一万多?
悠远 发表于 2021-11-30 11:57
才一万多?
一万已经够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悠远 发表于 2021-11-30 11:57
才一万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高手
leno 发表于 2021-11-30 13:28
一万已经够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 ...
某些人贪污几千万至十几亿都不判死刑?!这一万多都“数额较大”,天理何在?!
耀耀的幸福 发表于 2021-11-30 21:44
某些人贪污几千万至十几亿都不判死刑?!这一万多都“数额较大”,天理何在?!
没本事的才诈骗,有本事的不会拿法律约束自己。
路过帮顶
耀耀的幸福 发表于 2021-11-30 21:44
某些人贪污几千万至十几亿都不判死刑?!这一万多都“数额较大”,天理何在?!
诈骗罪和贪污罪有区别的量刑不一样
萧县人都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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