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男子酒后驾驶大货车,工作丢了,人被拘了
近日,淮北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夜巡时查获一名涉嫌超载的重型半挂车,在查处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某还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李某某已被大队依法处理。11月14日22时许,交警三大队民警刘鹏巡逻至S238省道纵楼村路段时,发现路边非机动车道内有一辆重型半挂车行驶缓慢,行迹非常可疑。刘鹏立即带领同事上前进行查看,在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询问时,李某某告诉民警,自己开车到这里准备停车休息。
面对李某某的说法,刘鹏决定让同事张旭带着李某某驾车到停车场进行称重。在车上,张旭发现车内有一股酒精味,在询问李某某是否喝酒时,李某某称开车哪能喝酒,只是车内放了含有酒精的喷剂。张旭检查后发现李某某车内放的是一瓶花露水。张旭不动神色引导李某某来到停车场。下车后,张旭立即将李某某涉嫌酒后驾车的情况向刘鹏进行了汇报,刘鹏立即要求张旭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经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李某某驾驶车辆通过称重,还存在超载的违法行为。刘鹏立即将李某某驾驶车辆暂扣,同时将其带至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在大队,李某某告诉民警,当天晚上在纵楼街的一家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啤酒,因为不打算卸货,准备开车到路边的非机动车道内休息,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
李某某驾驶车辆为货运车辆,为营运性质,按照法律规定,李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五千元罚款、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已经办结,李某某也被执行行政拘留。
后悔莫及啊!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自己砸自己的饭碗
[:470]
不作不会死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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