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苗 发表于 2022-1-23 11:24:39
物业不除!居民永远不幸福!夏诗苳劫秋笙 发表于 2022-1-23 11:44:36
[:490]美好的淮北★ 发表于 2022-1-23 17:47:07
有物业吗?我只知道现在有些的物业光会收费的,别的还会啥沉默是砖 发表于 2022-1-23 22:55:28
政府可以搞个奖罚机制,业主可以对自己的物业服务打星。五星的多奖钱,一星的扣钱。连续两年一星的直接换物业!当然这都是瞎扯,一点用都没有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2-1-24 06:12:58
渔家 发表于 2022-1-24 16:36:00
物业服务工作,应该属于群众自治性组织(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是公益的、互助的、薄利的或者无利的,基层政府不应该把本属于政府的职责和义务,推向市场,让盈利的物业公司代管,这是一种懒政不作为!风影随行 发表于 2022-1-24 17:58:20
赞同取消私人物业,建议物业正规化,没有代表提一提吗?0561-ABC 发表于 2022-2-12 10:48:36
[:475]0561-ABC 发表于 2022-2-12 1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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