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六周岁方可驾驶!安徽将立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加,在其生产、销售、通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给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电动自行车治理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记者从4月15日安徽省司法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消除我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省将出台《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4月15日至5月14日止。根据草案,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禁止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
电动车不得加装车篷、车厢
很多市民为了遮阳会擅自为电动车加装车篷,草案中规定了禁止实施影响电动自行车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包括加装或者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加装车篷、车厢、货架等改变车辆外型,影响交通安全的装置;改变电动自行车铭牌、电动机编码、整车编码等;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加装、改装、拼装行为。
禁止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
马路上时常能看见电动车在上演一出“速度与激情”,此种情况以后将被禁止。草案规定了一系列驾驶人禁止性行为:醉酒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逆向行驶、追逐竞驶;驾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违法加装或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外驶入机动车道;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者依法借机动车道通行的情形下,时速超过二十五公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草案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名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规范佩戴符合质量标准的安全头盔。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禁止电动车在住宅楼的楼梯间内充电
草案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可以向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企业应为外卖小哥购买相应保险
草案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规范设置外卖、快递的装载、运输装置,按照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伤害意外险等相应的保险。(记者 汪乔)
可以带14-16的了? 电动车规范行驶很有必要,如同机动车一样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 改装电动车的怎么处理 [:475] 是的啊 [:475] 路过帮顶 [:475] 控制速度没错,但速度15,歪好加点油门都得超,与会人员估计都是开奔驰宝马布加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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