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sw2007 发表于 2022-4-20 14:34:38

电动车规定

拟定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规则,暂定非标电动自行车的临时通行期限为七年,临时通行标识申领期限为6个月,并充分考虑省内各地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及立法的实际,对已经设置临时通行期限的,其期限的衔接计算进行了设计(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

三是需要设置通行规定和通行保障。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定了电动自行车应遵守的通行规则和禁止性规定,如应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不得逆向行驶等;特别是在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年龄限制方面,我们突破了现有规定,力求解决12周岁至16周岁未成年人乘坐电动自行车的问题,暂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仅限搭载一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mmlc1991 发表于 2022-4-20 15:00:08

算厚道了,七年

云中锦书 发表于 2022-4-20 15:35:48

真不错,爱惜点骑,差不多7,8年没问题。

熊猫大侠 发表于 2022-4-20 16:20:40

拟定还不一定实施

chumaihuaibei 发表于 2022-4-20 17:15:13

落叶121 发表于 2022-4-20 19:34:34

之前说的三年和这可是一回事?

风花雪月的夜 发表于 2022-4-20 19:39:26

比较合理化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2-4-20 22:09:30

[:475]

淮北老网通 发表于 2022-4-20 23:21:31

淮北除外,你可以看看全文,因为淮北先发布的地方法规

阳光依秀66 发表于 2022-4-20 23:42:07

真的不错了,

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2-4-21 05:23:01

路过帮顶

tyx0818 发表于 2022-4-21 08:24:22

不错!

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2-4-22 05:51:27

SLAMDUNK 发表于 2022-4-23 10:48:16

都没细看吗,淮北是三年。这个是除淮北(已颁布相关条例)外,人家七年

0561-ABC 发表于 2022-5-3 06:13:05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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