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家 发表于 2022-5-27 18:13:30

首例!法院判决:地下车库收益权归业主所有!

值得深思。








wuliu666 发表于 2022-5-28 09:24:17

相关部门应该给出明确的说法!放任由业主跟开发商物业打官司,耗费各方的精力和法律部门的资源是不作为的失职行为!

冯飞 发表于 2022-5-28 22:27:00

五马路李易峰 发表于 2022-5-28 17:50
不是不作为,本来就是他们给开发票撑腰啊

有关部门除了联合起来治理百姓厉害,别的事都是睁眼瞎

五马路李易峰 发表于 2022-5-28 17:50:05

啥都不回 发表于 2022-5-28 14:39
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

不是不作为,本来就是他们给开发票撑腰啊[:490]

心大 发表于 2022-5-28 10:26:36

老百姓苦啊

啥都不回 发表于 2022-5-28 09:42:04

有些开发商绑架一地部门    非得闹到法院才承认错误   他们不是没有法律顾问但为什么还会到法院判决的地步   是因为抱有侥幸心理和关系主义

渔家 发表于 2022-5-28 09:17:34

人防车位肯定不能卖,但其它车位就可以卖了吗?按照此案法院判决,如果车库的建造成本开发企业已经打包纳入购房者的住宅成本里,那么整个车库都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企业怎么能几万块钱再次卖给业主呢?不知道说的可对,值得讨论下~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2-5-27 22:41:23

[:475]

山里 发表于 2022-5-27 23:38:54

淮北的都是卖的   说是送其实加价卖给一楼要不卖给停车的

段家子弟 发表于 2022-5-28 00:17:45

全国推行

啥都不回 发表于 2022-5-28 03:01:37

商品住宅小区的前提是商品商品的价格就该有相关单位监管   包括开发商搭售德精装修价格和霸王合同精装修费用问题法律要明确

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2-5-28 05:22:35

路过帮顶

星环 发表于 2022-5-28 07:36:02

人防车位不能卖

夏诗苳劫秋笙 发表于 2022-5-28 08:35:14

[:490]

夏诗苳劫秋笙 发表于 2022-5-28 08:35:55

[:490]

渔家 发表于 2022-5-28 09:10:05

星环 发表于 2022-5-28 07:36
人防车位不能卖

是的,那么非人防车位就能卖了吗?如果车库建造成本开发企业已经打包纳入业主购买住宅成本里了,那么车库就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了,怎么还能够二次销售给业主呢?不知道说的可对,可以探讨下[:431]

啥都不回 发表于 2022-5-28 14:39:35

wuliu666 发表于 2022-5-28 09:24
相关部门应该给出明确的说法!放任由业主跟开发商物业打官司,耗费各方的精力和法律部门的资源是不作为的失 ...

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

Sun9979 发表于 2022-5-28 14:55:07

[:475]

梦里独孤 发表于 2022-5-28 20:11:54

啥都不回 发表于 2022-5-29 04:18:11

五马路李易峰 发表于 2022-5-28 17:50
不是不作为,本来就是他们给开发票撑腰啊

行政不作为属于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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