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2-5-31 07:18:43

茅台集团干部“小官大贪”细节曝光

此前,以袁仁国案为首,发生在贵州茅台集团内部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作为贵州省首屈一指的大型国企,以及在民间有“国酒”之称的知名品牌,茅台周边的腐败丑闻,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其中的案情细节,也让人看到了不少国企领域的非法牟利手段与权力寻租空间。近日,茅台又有一名干部受贿细节曝光,这名干部虽然级别不高,但其牟利手段却堪称大胆,非法获利数额也相当不小。

这名被曝光的干部,是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茅台电商公司”)原系列酒事业部负责人王静。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2016年11月至2019年7月,王静先后在茅台电商公司担任综合部公共关系管理科科长、系列酒事业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任职期间,王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382.21万元(人民币,下同),索取他人价值65.31万元的茅台系列酒,共计财物价值447.52万元。

在裁判文书中,王静的违法行为始于2017年。当时,王静根据聂永(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长,已于2019年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的要求,在茅台电商公司平台上帮助销售九朵云公司的“国博12生肖酒”。在一次通话中,王静主动打电话给代理商毛某,以给毛某更多提成为交换,讨要“好处费”。经过讨价还价,毛某给王静的提成为“15个点”,王静收到20余万元的“好处费”。

这次作案成功后,王静多次给经销商打电话索要提成,或以其他利益为交换收受好处。2017年下半年,在王静的帮助下,泉州怡闽酒业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的“茅台王子酒酱色产品”,成功在茅台电商公司平台上销售。2018年初,王静到广州出差打电话给怡闽酒业副总李某,由于李某当时不在广州,便安排人将21万元现金送给了王静。

2018年3月,王静帮助孙某的公司,将对方开发的“赖茅金樽”“赖茅红御”在茅台电商公司平台上销售。2018年6月,王静给孙某电话,直接询问“提成的事情怎么回事?”随后,孙某将80万的现金提给了王静。如果事情仅是这样,这倒也和一般的受贿情节没什么区别。然而,王静作为受贿者,不仅肆无忌惮地收受利益相关方的好处,还敢于“收钱不办事”,这更加为其案情增添了一分狂妄的色彩。

2018年5月,在王静的帮助下,茅台电商公司和孙某的公司签订销售合同50吨酒,但只打了首批20吨酒的酒款1900多万元。2018年10月左右,聂永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后,茅台集团派驻工作组进驻电商公司,工作组要求电商公司暂停全部业务,并将还没有入仓的货退回,将已打的款追回来。

王静赶紧给孙某电话,让孙某将剩余的1700多万酒款退回给茅台电商公司,剩余的合同量不再执行。孙某将钱退回后不久,才发现茅台电商公司只完成了2吨的业务量,要求王静将多余的钱退还,但没具体说退多少。孙某称,他当时希望王静将80万的“好处费”要回,但后面就一直联系不上王静。

而王静因组织正在调查茅台集团的事情,担心此时还钱引起怀疑,加上孙某给他的80万已被花销,手里没多少钱,就回复说“不方便”。最终,直到被有关部门查获,王静也没将80万“好处费”退还给孙某。

法院经审理认定,由于王静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国有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最终,法院判处王静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和茅台集团多名落马高管相比,王静的受贿数额不算高,但王静身为茅台内部的“小干部”,却已经称得上是个“大贪”。这起案件提醒我们: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权力寻租的空间。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大型国企内部很可能会滋生腐败,而这一切造成的损失,最终都要由国有财产埋单。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朱瓅 摄影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北京青年报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2-6-29 06: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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