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安徽一副市长被公诉。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安徽一副市长被公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消息: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胡亮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通报如下: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胡亮(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巨额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梳理发现,安徽省纪委监委今年4月29日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其中就有胡亮。通报称:2013年至2021年,胡亮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28箱高档白酒和3万元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陈某某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白酒;与家人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王某某旅游安排,相关费用均由王某某支付。胡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胡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4月26日,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胡亮被“双开”,通报称:
经查,胡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三观”不正、党性不纯,背弃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搞“政绩工程”;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巨额损失。
胡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淮北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淮北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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