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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晚8时40分许 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夜查时 发现两辆小型轿车前后相随而行 十分可疑 遂上前盘查
案情回顾
原来,罗某和陈某二人平时是“好兄弟”,当晚二人一起吃饭时喝了3瓶啤酒,散场时陈某欲驾车离开,罗某不仅没有阻拦,反倒担心陈某一个人走不安心,索性自己开车“护送”陈某。结果走到半路,两人就双双被被交警查获。
民警现场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罗某酒精含量为37mg/100ml,陈某酒精含量为35mg/100ml,两人均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濉溪警方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扣12分,并处1500元罚款;而罗某因在3个月前就因酒驾被濉溪交警依法处罚过,现在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再次酒驾。针对这一情况,罗某将面临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逢知己千杯少,酒驾成本要知晓 广大驾驶人朋友 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濉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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