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原常委宋亮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8月30日,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宋亮,因犯受贿罪,被四川乐山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宋亮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宋亮出生于1963年12月,河北辛集人,先后在内蒙古、甘肃工作,2016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2017年3月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8年6月任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21年2月,宋亮落马,同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2月,在乐山中院受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0年,被告人宋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获取贷款、职务调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宋亮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现金、股权、房产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68万余元。其中,价值212万余元的股权尚未实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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