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糊糊 发表于 2022-10-20 15:26:41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淮检民公告﹝2022﹞2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濉溪县城北尚好家超市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损害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淮北市人民路205号

  联系电话:0561-3115119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19日





新闻来源:正义网

草上行 发表于 2022-10-21 20:53:34

希望能对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而不是一次性管理。去医院看看,目前人最多的地方就是医院,都是垃圾食品造成的,除非你不吃,只要吃必有垃圾食品。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2-10-20 22:08:03

[:440]

三块砖 发表于 2022-10-21 05:09:56

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2-10-21 05:12:05

路过帮顶

天健 发表于 2022-10-21 08:06:29

民事公益诉讼

建国 发表于 2022-10-21 11:05:54

对于销售有害建康的食品,应该严厉打击!

Sun9979 发表于 2022-10-21 22:44:37

[:475]

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2-10-22 05:31:38

0561-ABC 发表于 2022-11-13 19:15:24

[:475]

0561-ABC 发表于 2022-11-13 19:16:20

路过帮顶

0561-ABC 发表于 2022-11-13 19:17:00

[:470]

0561-ABC 发表于 2022-11-13 19:17:22

[:464]

A-B-C 发表于 2022-11-23 23:15:14

[:466]

A-B-C 发表于 2022-11-23 23:15:35

A-B-C 发表于 2022-11-23 23:15:57

A-B-C 发表于 2022-11-23 2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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