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糊糊
发表于 2022-10-20 15:26:41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淮检民公告﹝2022﹞2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濉溪县城北尚好家超市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损害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淮北市人民路205号
联系电话:0561-3115119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19日
新闻来源:正义网
草上行
发表于 2022-10-21 20:53:34
希望能对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而不是一次性管理。去医院看看,目前人最多的地方就是医院,都是垃圾食品造成的,除非你不吃,只要吃必有垃圾食品。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2-10-20 22:08:03
[:440]
三块砖
发表于 2022-10-21 05:09:56
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2-10-21 05:12:05
路过帮顶
天健
发表于 2022-10-21 08:06:29
民事公益诉讼
建国
发表于 2022-10-21 11:05:54
对于销售有害建康的食品,应该严厉打击!
Sun9979
发表于 2022-10-21 22:44:37
[:475]
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2-10-22 05:31:38
0561-ABC
发表于 2022-11-13 19:15:24
[:475]
0561-ABC
发表于 2022-11-13 19:16:20
路过帮顶
0561-ABC
发表于 2022-11-13 19:17:00
[:470]
0561-ABC
发表于 2022-11-13 19:17:22
[:464]
A-B-C
发表于 2022-11-23 23:15:14
[:466]
A-B-C
发表于 2022-11-23 23:15:35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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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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