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杜集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监督工作
广大居民朋友们:为深入贯彻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正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凡提供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其他县(市、区)来(返)淮未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者人民币200元;
2.凡提供有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未提前报备、及时报告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者人民币200元;
3.凡提供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人员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者人民币200元;
4.凡提供不按要求参加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码呈红黄码人员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者人民币200元;
5.凡提供冒充他人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者人民币200元;
6.凡提供辖区内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私自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患者和私自输液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者人民币200元;
7.凡提供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药店违规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抗菌药等四类药品未登记上报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者人民币200元。
二、举报方式
1.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等方式。
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或相关图文资料等。
3.区疫防办举报电话:0561-3090139
高岳街道办事处疫防办举报电话:0561-4016404
矿山集街道办事处疫防办举报电话:0561-4041198
朔里镇人民政府疫防办举报电话:0561-4057605
石台镇人民政府疫防办举报电话:0561-4562032
段园镇人民政府疫防办举报电话:0561-4071295
杜集经济开发区疫防办举报电话:0561-3916758
三、兑现方式
1.奖励在举报的30个工作日内,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2.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向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处理办法
1.被举报人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举报人信息,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
3.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串通骗奖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相关规定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杜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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