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清房政策该改了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66号建议)关于降低福利分房清房费的建议阅读次数:4108作者: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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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由及内容
2017-2018年淮北市政府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思想。对市区的新老住房进行了梳理整改,对老区的旧房进行拆迁补偿,新区的建房进行统一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市民的称赞,但是对老区的部分福利分房买卖方面的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规定,以至于大量的老区住房闲置而又难于拆迁改造。
二、问题分析
1、1998年以前的单位福利分房,由于当时的国家政策,使得大部分单位的职工都能住上满意的房子,当时各单位在执行当中根据自己职工的具体情况采取的分房政策洛有不同,比如有的单位由于住房紧缺采取了根据在单位的职务不同来确定房屋的面积大小。根据干部、高级工程师、工人等身份来享受面积。还有的当时分房时都是单身,分的房子较小,婚后又重新购房等,这样就导致了现在在房屋出售时,由于享受面积超标要补交一定的清房费转变成商品住房才能进行交易。
2、清房费过高。我市的清房费是按照卖房时的房屋的市值补交,超出面积较大的房子在卖房时补交的清房费超出了它的售房价格,导致大量的房子闲置无法卖出,甚至给老区改造拆迁带来一定的影响。假如国家实行住房税收,将给福利分房的使用者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
3、关于政策性住房(含单位福利分房、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性住房)上市交易全国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
4、福利分房是国家政策范围之内的行为不属于违规住房情形,应有国家统一管理,或者当地政府按照本地情况抱着优惠于民的政策去解决问题。
三、建议
1、政府相关单位统计市区福利分房的数量,建筑年代,是否符合城区规划。
2、对福利分房的房源实行优惠政策,对超出的面积可以按照购房当时的差价补交。
3、政策出台以后,向市民公布清房日期,限期补交清房费,使其纳入商品房进行管理。
4、福利分房是国家按照当时的政策,各企事业根据自己的需求做的一项优惠于民的政策,由于使用年数较长,职工对国家的奉献也较多,而且前期有房屋出售、房主已去世等现象,现在管理起来,难以达到公平公正。建议取消清房费,职工直接去房管局登记办理商品房手续即可。
市区几十年的老房子,应制定统一的拆迁计划,用发展解决现实问题。 重返地球 发表于 2023-1-28 10:37
市区几十年的老房子,应制定统一的拆迁计划,用发展解决现实问题。
说的简单 谁出钱 房子要不要贴钱有的愿意有的不愿意的 一刀切的政策,收费太高,阻碍了房产交易,听说只有淮北地区有这个政策,连濉溪县都没有。全国其他地方也没听说。 [:475] [:475] [:475] [:464] 路过帮顶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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