懦弱小奴才 发表于 2023-2-28 11:00:20

明天起,这些地方禁停电动车!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车在楼梯间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最高将面临五十元罚款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共7章49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与维修、登记、通行与停放、保障、法律责任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规范。
《条例》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同时,针对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提出与其他违法交通通行规则的处罚标准,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在通行与停放方面,《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同时,《条例》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明确,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收缴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驾驶未取得临时通行标识或者临时通行期满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来源:合肥日报

岱河流浪 发表于 2023-2-28 12:37:53

制定条例的人都不用骑车的

华林 发表于 2023-3-2 22:52:06

光制定条例不解决问题根本,一点用都没有!不让乱停,你倒是将停车场地建设好!

拖鞋二郎腿 发表于 2023-3-1 14:03:46

有屁用,光订条例没人执行不等于放空炮

三人行317 发表于 2023-2-28 12:24:11

骑车真难

三块砖 发表于 2023-2-28 15:24:46

0046 发表于 2023-2-28 16:16:25

买奔驰路上一般管

Sun9979 发表于 2023-2-28 17:29:09

[:475]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3-2-28 22:07:55

[:475]

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3-3-1 05:40:55

路过帮顶

地图定位 发表于 2023-3-1 05:44:03

不太好管

有缘相见 发表于 2023-3-1 22:25:32

不准贪污来,那个当官不贪

0561-ABC 发表于 2023-5-9 18:20:03

[:475]

0561-ABC 发表于 2023-5-9 18:20:20

[:464]

0561-ABC 发表于 2023-5-9 18:20:37

路过帮顶

A-B-C 发表于 2023-5-18 09:38:57

[:490]

A-B-C 发表于 2023-5-18 09:39:27

A-B-C 发表于 2023-5-18 09: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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