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巷里的猫 发表于 2022-3-25 08:28:35

安徽拟立法禁止电动车“上楼”!最高罚10000元!

3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增加了“不得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禁止性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火灾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应当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面临最高一万元罚款

近年来,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所引发的自燃、爆炸事故触目惊心。为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修订草案要求,有条件的住宅区统一设置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不得“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禁止性规定。




在法律责任方面,修订草案明确,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修订草案还对新型业态消防安全管理作出规定,要求从事家庭生产加工、农家乐、民宿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同时,授权省人民政府制定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标准。




或将严重消防违法行为
纳入社会信用管理


现实生活中,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及时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修订草案鼓励、支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同时,要求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草案将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组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火灾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应当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修订草案在强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方面,增设“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专章,明确非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调查的责任主体和权限,授权火灾事故调查组织调查火灾事故现场勘验和检查等权力,要求有关单位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中安在线

清醒之茶 发表于 2022-3-25 09:22:44

反对立此法!
电动车上楼也不光是简单的充电!有的人家推电动车上楼是防偷被盗,不用时锁在家中楼道更安全有保障!请问一辆电动车在小区公共场所被盗丢失谁负责?小区里有没有足够必备的充电设施?

81192 发表于 2022-3-25 09:19:00

不能光提出问题然后一刀切    要解决问题
你每个栋楼下有个能充电带警报能自动灭火的停车棚啥问题都没有了
……
能吗?   不能所以这种问题只会长期存在

霸道总裁 发表于 2022-3-25 08:32:47

绝对支持,杜绝安全隐患

笔走游龙 发表于 2022-3-25 09:50:44

小区里的停车棚太少了。尤其到下雨下雪天,车的淋的都是水。物业反映假装停车棚,不给家也不作为,没办法,只能把电动车停到楼上。还是应该从根源解决问题,这样一刀切只会让民众更反感这个定的法律。

cdf0316 发表于 2022-3-25 16:48:47

清醒之茶 发表于 2022-3-25 09:22
反对立此法!
电动车上楼也不光是简单的充电!有的人家推电动车上楼是防偷被盗,不用时锁在家中楼道更安全 ...

那你要是有了轿车,你是不是也想方设法把轿车也开到楼上放在客厅里?电动车被盗肯定是报警找小偷了,跟推上楼有什么关系,扯

dapeng 发表于 2022-3-25 16:24:19

楼下一块钱充电3个多小时电量还不稳,啥都靠禁。楼下充电桩的电通过智能匹配分接到自己家电表不是啥难事吧?这块又动了谁的蛋糕呢?

易来 发表于 2022-3-25 10:23:31

要净就净锂电池,安全隐患全是锂电

最初得梦想 发表于 2022-3-25 17:33:56

清醒之茶 发表于 2022-3-25 09:22
反对立此法!
电动车上楼也不光是简单的充电!有的人家推电动车上楼是防偷被盗,不用时锁在家中楼道更安全 ...

车和人哪个重要

cdf0316 发表于 2022-3-25 16:47:11

dapeng 发表于 2022-3-25 16:24
楼下一块钱充电3个多小时电量还不稳,啥都靠禁。楼下充电桩的电通过智能匹配分接到自己家电表不是啥难事吧 ...

有人逼你充了吗?如果实在找不到充电的地方,有人逼你买电瓶车了吗?动不动就是阴谋论、动蛋糕,省里出台的政策就为了这几块钱?

清醒之茶 发表于 2022-3-27 18:08:50

蓝叶223 发表于 2022-3-27 10:30
怕被偷不是把电瓶车推上楼的理由,被偷了报警警察调查,况且现在哪还有多少偷电瓶车的,推上楼车是保住了 ...

铅酸免维护电池在国内已有十多年的应用,可以说由铅酸电池引起的自燃和充电电动车事故几乎没有。
依淮北市为例,绝大多数小区的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严重不足或与小区居民拥有的电动车数量不成比例。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在淮北纯粹是拍猪脑袋决策。况且不少小区提供的仅有的电动车充电记价远高于居民生活用电,有的家庭是记纠这个额外支出的。
如果真是替广大小区居民着想,首先备足小区电动车充电设备加强电动车防盗安保公共允电低于居民生活用电!这样前期引导做完备是没有人将电动车上楼的!

夏诗苳劫秋笙 发表于 2022-3-25 08:34:28

[:490]

绿色养生 发表于 2022-3-25 10:58:34

[:469][:469]

ヾ卡鸣佐樱爱 发表于 2022-3-25 11:33:14

119举报吗

dapeng 发表于 2022-3-25 17:05:48

cdf0316 发表于 2022-3-25 16:47
有人逼你充了吗?如果实在找不到充电的地方,有人逼你买电瓶车了吗?动不动就是阴谋论、动蛋糕,省里出台 ...

没人逼,油价涨了也没人逼我加油,我还是去加了。希望你监督把省里政策执行到位,这几块钱你肯定是看不上何况省里呢?有公司看在眼里。

最初得梦想 发表于 2022-3-25 17:36:26

哈哈,反对的都是小市民思想,人和车哪个重要,想他这样想法的,应该把车推到家里供起来,每天三扣首[:440][:440][:440]

最初得梦想 发表于 2022-3-25 17:37:22

清醒之茶 发表于 2022-3-25 09:22
反对立此法!
电动车上楼也不光是简单的充电!有的人家推电动车上楼是防偷被盗,不用时锁在家中楼道更安全 ...

你应该把车推到家里供起来,天天膜拜

勤奋的小伙子 发表于 2022-3-25 17:45:01

你家开的汽车吧,不食人间烟火吧,一看就不是过日子的人,有没有看到上面还有两行字,“有条件的住宅区统一设置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配套没做到位就不要说那么多。

勤奋的小伙子 发表于 2022-3-25 17:54:23

这下物业又可以支棱起来了,又能多一笔收入了[偷笑],不想着解决问题,这就好比,拉屎很臭,物业会说:“不许拉屎给我憋回去,要不然罚钱,这是省里说的[呲牙]”

水军 发表于 2022-3-25 18:47:03

有人想搞钱你有啥办法

易来 发表于 2022-3-25 20:58:28

dapeng 发表于 2022-3-25 16:24
楼下一块钱充电3个多小时电量还不稳,啥都靠禁。楼下充电桩的电通过智能匹配分接到自己家电表不是啥难事吧 ...

对,要是一天一冲,一个月200多,我家水电气加一起都没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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