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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近日提议 淮北应取消共享电单车 大力倡导公共自行车的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
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主要原因一是车辆普遍超标,目前市场上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租赁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
前期,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多次组织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论证会,并征求淮北市公安局、淮北市城市管理局、淮北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多部门均认为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将对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淮北市公安局交警等部门认为,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趋近饱和,且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占六成以上。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资格以及佩戴安全头盔等方面缺乏有效管理,从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方面不建议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综合多部门意见,不鼓励互联网电动自行车进入淮北市经营,对于擅自进入淮北市从事互联网自行车租赁的企业,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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