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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医保报销 相关业务的通知
近期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前来办理业务人员较多,大厅每日受理、办结业务量有限,易造成人员聚集,形成交叉感染。鉴于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仍较为严峻。我中心针对前来办理医保费用报销等业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群众(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本年度产生住院费用、困难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可最迟在2022年12月底前均可报销。
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业务已下沉至三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请参保群众就近办理,市医保服务大厅不再受理该项业务。
三、个人就诊台账打印业务已下沉至三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请参保群众就近办理,市医保服务大厅不再受理该项业务。
请办理上述业务的参保群众自行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在经办服务场所现场集中办事,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淮北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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