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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淮北发展飞速 大大小小的征地不断 涉及到多条村
这不,近日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又接连发布了多条征收公告 此次征收涉及到了哪些地方? 一起来看看吧~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公告 相农转用〔2021〕1号
相山区渠沟镇(凤凰山经济开发区)王店社区:
因建设需要,拟转用位于你社区境内的国有农用地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2019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二、拟转用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四至范围:东至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西至湘西河,北至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
拟用地总面积1.9048公顷,其中拟转用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农用地1.9021公顷(含园地1.8356 公顷,其他农用地0.0665公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027公顷,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被转用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土地转用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用地。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本批次用地只涉及土地转用,不涉及土地征收,无需土地补偿。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公告 相农转用〔2021〕2号
淮北市良种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国有土地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的目的、位置、现状地类及面积
项目位于淮北市良种场境内,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规划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交通类建设活动,因建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相山区段)项目。为实施公共利益的需要,拟转用濉淮北市良种场0.7735公顷,其中农用地0.6270公顷(耕地0.6270公顷)、建设用地0.1465公顷。
二、补偿安置标准
1、本次农转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执行。
2、本次农转用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公告 相拟征补(2021) 第5号
相山区曲阳街道办事处黄里社区、任井社区:
根据《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相预征收[2021] 3号)》,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淮北市相山区2021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土地范围
地块位于曲阳街道办事处黄里社区、任井社区,四至范围:东至凤凰城、黄里社区土地,南至淮海西路,西至萧滩新河,北至黄里社区土地。
二、拟征土地现状
项目用地总面积1.0706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其中黄里社区集体土地1.0607 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任井社区集体土地0.009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用地,用地西山北路建设。
四、拟征收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公告 相拟征补(2021) 第6号
相山区东街道办事处民生社区:
根据《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相预征收(2021) 8号)》,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淮北市相山区2021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于东街道办事处民生社区,四至范围:东至机厂路,南至民生社区土地,西至民生社区土地,北至环山东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项目用地总面积0.1810公顷,全部为东街道办事处民生社区集体建设用地。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公告 相拟征补(2021) 第7号
相山区渠沟镇(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
根据《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相预征收(2021) 5号),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上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淮北市相山区2021年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南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西至申家沟,北至淮北风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
地块2:东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南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西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北至凤霞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相山区渠沟镇(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集体土地总面积1. 5926公顷,其中农用地1. 5926公顷(含耕地1. 5118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8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公告 相拟征补(2021) 第8号
相山区渠沟镇(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
根据《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相预征收(2021) 6号),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淮北市相山区2021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迎风路,南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西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北至凤霞路。
地块2:东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南至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土地,西至凤云路,北至凤云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相山区渠沟镇(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集体士地总面积3.7407公顷,其中农用地3.7407公顷(含耕地3. 2243公顷,其他农用地0.5164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相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快看下 你家在征迁范围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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