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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网恋” 终于诈骗 这种骗局像极了“爱情”! 实际是电信诈骗
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经过审理,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小芳”(实际是男子李某),通过照片其觉得小芳长得很漂亮,很喜欢她,其为了发展现实恋爱关系答应对方要求,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及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号等交给“小芳”使用。后被告人孙某明知李某使用其微信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继续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留由李某继续诈骗使用。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李某使用孙某支付宝账号交易明细收入100多万元,使用孙某的两张银行卡取现140多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孙某为了和对方发展现实恋爱关系,冒险将自己的个人社交账户、支付宝账户等个人信息交由对方使用,不仅使自己深陷牢狱之灾,也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巨大帮助,造成多名受害人被骗,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
法官提醒
在这里提醒大家网络交友一定要谨慎,特别是婚恋网站、社交网站、交友APP上的好友,深度交往时务必核实信息,不要轻信网上发过来的图片和视频,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对于微信、支付宝等个人账户不要随意借给他人使用,防止对方以虚拟身份实施诈骗。凡是涉及转账汇款都要谨慎。当素未谋面的网友忽然提及钱财转账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
最后建议市民朋友们下载国家反诈骗中心APP,开启预警功能,从来电、短信还有APP多种角度监测你的安全信息,如果遇到可疑的信息、电话,可以在该平台进行举报。
来源:杜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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