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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不少网友咨询 购房补贴事宜 在此特别提醒—— 注意啦!注意啦! 淮北商业补贴文件已废止! 不再享受补贴!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法发 〔2021〕5号)要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文件565件,确认予以废止的文件529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12月30日
《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已废止!
据悉,2017年5月19日发布的淮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明确合理安排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调控土地供应节奏,控制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形成供应和需求双向调控机制。对尚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和土地收储计划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划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的建设项目暂缓列入改造计划。
这份文件最核心的措施在于,淮北市明确加大对已开发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支持力度,由政府收购或改造一批库存非住宅商品房用于办公或发展公租房等。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当然,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最重大的利好是, 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享受与购买住宅者同等的入学条件,可就近入学。这也是我省首个将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与子女就近入学挂钩的城市。
除此之外,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的(包括购房券购买),由市、县受益财政给予实缴契税100%的补贴,每平方米还将奖励150元; 房企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整体招租运营租赁所缴纳的增值税、房产税,凭缴税凭证由县(区)政府给予留存部分30%的补贴。
在租赁市场方面,淮北市新措施对依法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等。
淮北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房屋租赁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快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对开发建设并持有经营租赁房屋的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可比照保障房建设或者棚户区改造贷款优惠条件发放长期低息贷款等。
后续淮北市是否有新的购房新政出台, 静候官方公布!
来源:淮北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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