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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至9月 在濉溪县某小区项目建设中 包工头陶某拖欠陈某、李某等59名瓦工工资 共计26.5727万元 双方多次沟通未果 1月28日 陶某收到限期整改支付令 要求其于2022年1月29日16时前 足额支付上述欠款 而陶某拒不支付并拖欠至今 2月28日 治安大队将陶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讯问 陶某对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陶某已被濉溪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16日 农民工代表杜某、陈某怀着感恩之情 将一面写着 “人民警察为人民,尽心尽责为群众”的锦旗 送至濉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的手中 对民警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杜某、陈某等23名农民工 于2020年3月至12月 在濉溪县百善镇某项目务工 完工后多次找劳务公司讨要其工资未果 近日 杜某、陈某某等23名工人 来到濉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反映此事 民警高度重视 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收集有关信息 及时介入和跟进 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 终于把杜某、陈某等23名工人工资解决到位 农民工如愿以偿的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劳动报酬
警方提醒
防止欠薪,首先是要及时正确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防止某些人钻法律空子故意拖欠工资。
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拖欠工资、不发工资或者克扣工资时,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12333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若双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濉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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