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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像曲解了我的意思,我经常到住建局或者是劳动督察大队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过年与中秋节的时候,一般施工单位很少有拖欠工资的即使有也会非常快的解决,特别是房建工程因为建设单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候施工单位是需要交纳大笔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单位如果不交住建局就不会给办理,最后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会直接从账户上扣除代发。现在最棘手的就是施工单位与劳务班组特别是个人一般都是口头协议,然后就开始干活,到了结账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个人与施工单位计算的差距很大,导致出现纠纷,就去讨薪。让拿证据也拿不出来,就要多少多少钱否则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是打着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讨要材料款或者机械费的,材料商要材料款双方都有合同,施工单位不付可以直接起诉 ,但是更多的人打着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要材料款。在这里建议一下广大的网友,在进场之前把双方的责任义务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字确认。然后每天的考勤与工资发放记录及时保存下来,真正要开始双方举证的时候能拿出证据,你放心施工单位一分钱少不了的而且还得足额及时支付,政府会保障你的权益的。不要什么都是口头约定,双方各执一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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