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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被骗子利用! 涉嫌“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案例一
4月13日,溪河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其在网络上刷单返利被诈骗共计67900元人民币。民警经开展调查取证后发现李某向涉案一级卡付某的银行账户内进行转账,后侦查发现付某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涉嫌多起诈骗案件并接收受害人转账,涉案资金流水分别为49 万人民币和28万人民币。4月25日,犯罪嫌疑人付某被濉溪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5月13日,被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4月3日,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杨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被诈骗302912元人民币。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杨某向涉案一级卡谭某满的银行账户内进行转账,后查询到谭某满名下的银行卡涉嫌多起诈骗案件。4月28日,犯罪嫌疑人谭某满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濉溪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5月14日,犯罪嫌疑人谭某满被广东省惠州警方抓获。经讯问,谭某满对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三
3月20日,城关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被诈骗39231元人民币,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后,民警发现杨某向涉案一级卡凌某的银行账户内进行转账,后查询到凌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嫌多起诈骗案件,涉案资金流水高达951.2万人民币。3月31日,犯罪嫌疑人凌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濉溪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5月16日,凌某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安局抓获。经讯问,凌某供述其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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