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淮北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8月2日 下午15时27分左右 在东外环路与沱河路交口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魏某驾驶一辆电动车 与一辆小轿车相撞 造成魏某受伤 两车受损
行驶中 魏某闯红灯 不按车道行驶
后经交警调查 经司法鉴定 魏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 为71.8mg/100ml 属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魏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此次事故中 电动车驾驶员 闯红灯 不按车道行驶 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 每一项违法行为 都是在危险的边缘
来源:淮北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