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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淮北市将按照上述缴费标准执行。按此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筹资,个人缴费占36.46%,国家财政补助占63.54%。较2022年缴费标准,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均增加30元。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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