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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安徽省首例“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受益参保人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结算成功出院。该患者为淮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此次治疗总费用约46.5万,其中,医保支付40万,个人仅负担6.5万,可享受三甲医院实际报销比例高达86%,起付线仅500元(县二级医院的标准)。
今年10月1日起,安徽省医保局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根据新政,参保人患有试点病种疾病,到试点省属医院就医时,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试点医院通过上传“病种编码”“治疗方式”字段执行“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实现参保患者出院时联网即时结算。
据介绍,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从统筹地区到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时,不受转诊异地就医医保备案限制,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到省域外医疗机构就医的,继续执行原转诊异地就医备案及医保报销政策规定。此外,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到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基本医保“省内大病无异地” 保障试点病种及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名单 (第一批) ▽
目前,我省首批明确的7个试点病种名称是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
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等5家医院。
来源:安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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