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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谈] 购房款变“中介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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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炒饭王子 发表于 2023-4-10 14:30:48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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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缴付的2万元定金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全额转为应付部分首期款,可在纠纷发生后,定金“变身”中介费。近日,相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判定:被告将2万元作为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

据了解,该案件的甲公司是项目开发商,乙公司是被委托代理销售商。购房者按照乙公司销售人员要求用POS机刷卡2万元,销售人员在出具的《销售订购合同》中载明:交付定金2万元,已付定金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将全额转为应付部分首期款。乙公司向购房者开具了“经纪代理服务、团购信息服务费2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之后,购房者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甲公司转账20万元。因房屋交付等问题,购房者与甲公司产生纠纷,甲公司将20万元购房款返还,但以“2万元是中介费”为由拒不返还。

购房者通过银行查账才得知,该2万元进入了乙公司账户,遂将甲公司、乙公司诉至相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2万元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人在该售楼部交付的,且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以折抵购房款,因此该2万元具有购房款的性质。乙公司出具的2万元增值税发票,未与购房者协商,不能证明其与购房者存在服务合同的合意。因甲公司违约,购房者与甲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解除,因此,乙公司应当与甲公司共同向消费者承担2万元的还款责任。

法官提醒,当事人订立非即时履行完毕的合同时尽量采取书面形式,同时注意用语表述准确,明确约定合同数量、单价、产品信息、违约责任等信息,同时仔细核对合同内容,避免纠纷的发生。

偶是安徽人 发表于 2023-4-10 14:44:37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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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3-4-10 22:01: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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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9979 发表于 2023-4-10 22:31:4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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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3-4-11 05:31: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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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远先生 发表于 2023-4-12 18:25: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偶是安徽人 发表于 2023-4-10 14:44
感觉说的像我们小区,FLXCF。。。

富力相城府是禁词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0561-ABC 发表于 2023-6-9 06:24:4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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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1-ABC 发表于 2023-6-9 06:25:1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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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1-ABC 发表于 2023-6-9 06:25: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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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发表于 2023-6-18 06:21: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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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发表于 2023-6-18 06:21: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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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发表于 2023-6-18 06:21: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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