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淮北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平时口号喊得响亮 喝了点小酒就有了侥幸心理 “今天应该不会查” “我绕个小路,应该查不到我” 这不就查了吗!
濉溪公安结合辖区农村地区实际 突出整治工作重点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出行安全
酒驾案例 ▲ 姓名:孙某某(中) 时间:3月22日14时许 地点:濉溪县孙疃镇 违法行为:无证、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 血液中酒精含量:现场呼气检测值为39mg/100ml。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三日
姓名:王某 时间:4月9日21时许 地点:濉溪县南坪镇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 血液中酒精含量:现场呼气检测值为46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姓名:张某某(左二) 时间:4月10日14时 地点:濉溪县 违法行为:实习期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 血液中酒精含量:现场呼气检测值为25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
还有 不管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 不管是三轮车还是四轮车 酒后驾驶,都不行!!
不要轻易尝试“酒驾”的滋味 也不要在“酒驾”的边缘试探 一旦被查涉酒驾驶 后果你真的承担不起 ▼ 天气回暖 五一节假日也将临近 亲友聚会增多 希望各位驾驶员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拿生命开玩笑!
来源:濉溪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