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人论坛
登录
加入淮北人
首页
公共论坛
城事
交通
求职招聘
相亲派
淮北人网
»
公共论坛
›
互动淮北
›
谈天说地
›
狗子乱跑吓到孩子,主人被判赔12万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5820
|
回复:
0
[天下杂烩]
狗子乱跑吓到孩子,主人被判赔12万
[复制链接]
傲世苍
当前离线
打工仔
回帖
45
积分
2400
注册
2012-8-27
发消息
傲世苍
发表于 2023-5-8 22:09:08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广告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淮北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荔枝新闻 2023-05-07 16:05
养的狗在家门口时没有拴绳,结果狂奔的狗吓到了过路的孩子,进而导致孩子受伤。今天(5月7日),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记者注意到,在本案中,狗主人因为缺乏对宠物的安全管理,被法院判定承担70%的责任赔偿,赔偿金合计126760.06元。
宿迁市沭阳县的张某在家里养狗已经有好几年了,日常生活中,这条狗在家门口并没有拴绳。“不久前,我骑着摩托车,载着孙子、孙女从张某家门口经过时,这条狗突然跟着我们跑了起来。”沭阳县的陈大爷告诉记者,他的孙子小童(化名)年纪小,当时看到这条狗跟着他们追上来,心里非常害怕,不自觉地抬起脚想要躲避,结果脚后跟绞进了摩托车的车轮里。
车轮的转动让小童疼痛不已,当时鲜血直流,陈大爷赶紧将他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
法院介绍,治疗期间,陈大爷和张某也曾就这件事协商过,但并没有达成一致。随后,陈大爷作为小童的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8万余元。
“首先,陈大爷在摩托车上载着两个未成年儿童,而且看到未拴绳的犬只时没有采取有效预见性措施,也有过失。”庭审法官认为,但张某作为养犬人,要加强对动物的安全管理,使用犬绳犬链等适当的方式对犬只进行控制,主动防范动物侵害后果的发生。
因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酌定被告对小童的损害后果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损失126760.06元。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立即注册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用户即可获得此勋章.
淮北人 APP
生活在淮北 爱上淮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