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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淮北市修订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最高奖励20万元 ▽ 为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淮北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按照举报涉及的应当追回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以下简称案值),分段按百分比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并且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
查实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照案值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低不少于200元;
查实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10万元部分的2%增加奖励金额;
查实案值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超过50万元部分的1%增加奖励金额,最高奖励金额为20万元;
另外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依靠群众维护基金安全,构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督体系,切实守护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员对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举报电话:0561-3046979
濉溪县医疗保障局
举报电话:0561-6080281
相山区医疗保障局
举报电话:0561-3199017
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举报电话:0561-3364979
烈山区医疗保障局
举报电话:0561-4686223
那么,哪些行为涉及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呢 下面这些政策快来了解一下 ▽
一、参保人在使用医保基金时有哪些违规行为?
参保群众在使用医保基金时须注意不得有以下行为:
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二、定点医药机构有哪些严厉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涉及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其它行为。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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