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淮北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8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央视新闻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