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413|回复: 0

[天下杂烩]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复制链接]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3-10-4 08:00: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广告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淮北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