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北聚焦住房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以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为主体的公租房保障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措施,我市出台《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上述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凡在市场租房(不含租赁公租房)可享受租赁补贴。办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濉溪县参照执行。
附:淮北市公租房保障政策介绍
一、保障方式
我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
1、实物配租: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公租房租赁。
2、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在市场租房的发放租房补贴。
二、申请条件
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一)收入条件:
1、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残疾、大病、孤老、军烈属等特殊保障群体,收入标准放宽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2022年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1701元,按其70%计,中低收入标准应为人均2433元/月;按其90%计,收入标准应为人均3128元/月。
2、新就业无房职工无收入条件限制。
3、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2022年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1701元,按其70%计,收入标准应为人均2433元/月。
(二)住房条件: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经营性用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均20平方米;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经营性用房。
2、未享受经济适用房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
(三)其它条件:
1、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应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市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2、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或者拥有购置价在8万元以上中高档汽车的(新就业无房职工除外),不得享受公租房保障。
3、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备案并在租赁期内。
三、补助标准
新配租的公租房实行租补分离,先按市场化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后发放补助(对已配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按原政策执行)。
(一)面积标准。户均租金补助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其中,一人户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二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以上均含自有住房面积);配租公租房超出以上标准的面积,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原租金政策执行,其他保障对象按市场化标准收取租金后不再补助。
(二)租金标准。
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助的标准为市场化租金与原租金(低保1元/平方米/月、低收入2元/平方米/月)的差额部分;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分别按市场化租金标准的80%、80%和70%补助(最低不得低于3元/平方米/月)。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申请租赁补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引进人才除外)。
在市场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的面积标准和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按以上标准执行,住房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合租房屋的市场化租金标准。
四、申请渠道
1.线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单位地址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线上:申请人可自行在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