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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存款保险条例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3.保障范围是什么? 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含本金和应付利息)。 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4.存款人需要交纳保费吗? 不需要。 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 5.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6.偿付限额是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7.存款保险标识 存款保险标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计,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统一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有助于存款人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和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交通银行淮北分行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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